校园管理工作部关于2017年暑期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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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管理工作部关于2017年暑期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7-02 | 浏览次数:

各教学单位、各室、部、中心、馆:

    根据《学院办公室关于2016-2017学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2016-2017学年暑假从7月15日起至9月2日止。结合学院毕业生宿舍楼翻新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,在确保秋季新生宿舍准备顺利完成的提前下,现将暑期学生宿舍管理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暑假期间,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学生留校协助的,请于7月6日(周四)前,由各单位按照留校住宿流程提出申请。

二、所有获批准留校的学生由校园管理工作部按需分配房号,安排入住毕业生宿舍楼东学楼22、23号,同时将留校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备案。

三、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申请单位负责,请各单位指定老师全程负责,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,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情况,有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分管领导报告。

四、请留校学生以及学校内部单位组织的住校人员自觉节约使用水电,按3元/天/人的标准及入住天数收取水电费(含空调使用电费)。由各申请单位于7月12日(周三)前到校园服务中心(行政楼2号101室)凭校园卡统一办理本单位留校学生的预缴费用。 

五、留校学生入住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,请学生自行准备被褥等用品,并注意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。离开宿舍时需到学生宿舍楼管员处登记退宿。

六、暑假期间除东学楼22、23号外,其他学生宿舍封闭暂不开放,各栋学生宿舍将于7月15日(周六)18:00前封闭,8月31日(周四)8:00重新开放。在此前返校的学生,原则上不安排入住学生宿舍。

七、申请留校住宿流程:

(一)申请学生可在校园管理工作部官网下载并填写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》(附件1)或到校园服务中心领取(行政楼2号101室),由各申请单位审批意见,经学生所在院系批准后交至各申请单位负责老师。

(二)各申请单位汇总留校学生信息并填写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假期住宿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7月6日前将《假期住宿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89134189@qq.com;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《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》一并交至校园服务中心(行政楼2号一楼101室)。

(三)申请审批后,请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入住,入住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。

 

 

      http://www.nfu.edu.cn/Public/ueditor/dialogs/attachment/fileTypeImages/icon_doc.gif 附件1 :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.doc

      http://www.nfu.edu.cn/Public/ueditor/dialogs/attachment/fileTypeImages/icon_xls.gif 附件2 :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假期学生住宿申请汇总表.xls

 

 

 

校园管理工作部

2017年6月29日

 

(校园管理工作部联系人:练老师,联系电话:61787713)

(校园服务中心电话:13802401107,短号:610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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